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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谘询文件)

法律改革委员会辖下的公开资料小组委员会于2018年12月6日发表谘询文件,就公众索取政府所持资料的现行制度是否需要改革,以及如认为需要的话,则采用何种改革方案为佳,邀请公众提出意见。

现时,公开政府所持资料乃按照《公开资料守则》(“《守则》”)所载的行政安排进行,而《守则》由1995年起开始运作。

为了决定建议中公开资料机制的主要特点,小组委员会研究过有关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作业方法,发现公众获取更多公共机构资料的需要,应该与其他种类的权利取得平衡,该等权利包括私隐权、资料保障权及第三者权利。

小组委员会的初步看法是,虽然现行的《守则》有效及符合成本效益,但亦应该通过立法实施具有法定地位的公开资料制度。建议中的法定机制会把获豁免资料分为绝对豁免和有限制豁免,跟大多数普通法司法管区的做法一样。此外,小组委员会初步建议拟议的制度应设有若干复核及上诉阶段。

小组委员会欢迎各界对谘询文件中所讨论的任何议题提出意见、评论及建议。谘询期将于2019年3月5日结束。 谘询文件。

新闻稿 (PDF) (MS Word)
谘询文件摘要 (PDF) (MS Word)
谘询文件 (PDF) (MS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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