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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于1980年1月成立,负责研究由律政司司长或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转交该会的有关香港法律的课题,以进行改革。法改会成员由行政长官按律政司司长的意见委任,人选包括学术界人士、执业律师和社会贤达。

法改会所曾发表的报告书,课题广泛,例如包括商业仲裁、截取通讯的活动、立约各方的相互关系、离婚以及欺诈行为。法改会正在研究的课题计有:档案法、公开资料及电脑网络罪行。

法律改革委员会不会就特定问题或个别情况提供法律意见,也不会在学生作业的事情上提供协助,敬希垂注。如果你需要就特定议题或个别情况的适用法律寻求意见,应征询在有关范畴具专门知识的律师,此外亦可透过本网站中的法律连结站寻找有用的资料。

如欲索取关于法改会工作的进一步资料,请致函、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给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长,其联络资料如下:

香港中环花园道三号
冠君大厦9楼

电话号码:3703 6518
传真号码:3702 0136
电邮地址:hklrc@hkreform.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