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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委員會一俟就某課題作出最終結論後,便會將報告書呈交法改會全體成員大會審議。法改會在有關的小組委員會主席和成員的協助下,會仔細審議報告書的內容,然後發表最後的法改會報告書,並盡可能同時以中、英文出版報告書。如果所研究的課題相當可能會廣受社會大眾關注,法改會便會委派一名或多於一名成員出席發表有關報告書的記者招待會,向公眾介紹該報告書的內容。

當法改會發表最後報告書時,表示有關課題的研究工作已告一段落,報告書亦會隨即提交政府當局審議。然而,法改會秘書處的律師通常仍會積極參與當局為實施法改會建議而制定法例的工作,包括向負責處理該課題的政策局提供研究材料和資料;協助製訂法例草擬委託書,以透過立法落實法改會的建議;並在草擬該法例的過程中提供幫助。

截至目前為止,在法改會已發表的71份報告書中,共有45份的建議已經透過立法全部或局部得以實施。法改會只曾在一份報告書中建議毋須修改現行法律。至於法改會已發表的所有報告書的一覽表,連同實施法改會建議的法例詳情,可在法改會刊物版內找到,而其中很多報告書和諮詢文件均可供下載。如欲索取印刷本或查閱法改會早期發表的刊物,可致函、傳真或發電子郵件給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長,其聯絡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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