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

法律改革委員會已於2004年12月9日發表《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報告書》。報告書探討是否有需要引入額外措施保障個人私隱免受新聞媒體無理侵犯。

報告書的結論是報業與新聞工作者行業所引入的屬自願參與的自律措施未能有效保障個人私隱免受報刊無理侵犯。

法改會因此建議:

法改會細心考慮過它的私隱問題小組委員會(由白景崇博士擔任主席)在1999年發表的諮詢文件所接獲的回應後,繼而寫成本報告書,連同《侵犯私隱的民事責任報告書》一起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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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 (PDF) (MS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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