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法律草擬專員都是法改會的當然成員。此外,行政長官會委任多名其他成員,當中通常有一位高等法院或終審法院的法官,其餘的不僅有學術界人士和執業律師,還有法律界以外的社會知名人士。法改會自1980年成立以來, 已有超過70人曾經出任法改會成員。
與其他法律改革機構相比,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的獨特之處在於部分成員並非法律界人士。法律改革的大部分工作固然涉及專門的法律問題,但法律以外的知識和觀點在幾乎所有研究範疇中都有用武之地。法改會希望透過羅致各界精英於其麾下,以他們廣泛的社會經驗來配合必需的法律專業知識進行法律改革工作。法改會的每項研究工作均已貫徹這項原則。
法律改革委員會的現任成員名單如下﹕
| 黃仁龍先生,資深大律師,太平紳士,律政司司長(主席) |
| 馬道立首席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
| 文偉彥先生,太平紳士,法律草擬專員 |
| 白仲安先生,SBS,太平紳士,高露雲律師行合夥人 |
| 陳兆愷法官,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
| 陳黃穗女士,BBS,太平紳士,消費者委員會前總幹事 |
| 周家明先生,資深大律師 |
| 林雲浩先生,資深大律師 |
| 李慧賢女士,BBS,太平紳士,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 |
| 林李靜文女士,SBS,太平紳士,怡和管理有限公司顧問 |
| 羅德士先生,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
| 韋健生教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
首席政府律師黃繼兒先生是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