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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定居籍的规则》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谘询文件)

法律改革委员会居籍小组于二零零四年三月四日发表了一份谘询文件,对断定一个人的居籍的法律,提出改革建议。该份谘询文件阐明,一个人的居籍把他自己与某个法律制度连结起来,目的是为了断定主要涉及其法律地位及财产等一系列事宜,包括缔结婚姻的法律行为能力、外地离婚或合法分居的承认、个人订立遗嘱的能力及遗嘱的有效形式等等。

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中,居籍这概念颇为重要,而在国际私法中,它亦起_重要的作用。尽管居籍这概念有其重要性,但断定一个人的居籍之规则经常受人批评为过于复杂及极为技术性,而且有时会引致荒谬的结果。

居籍小组委员会由余若薇资深大律师担任主席。小组委员会希望本谘询文件所提出的建议,能藉_简化居籍的概念和使一个人的居籍较易确定,从而改善普通法在这方面的复杂和混乱的情况。小组委员会欢迎各界就小组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发表意见。公众人士可将意见电邮或邮寄至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谘询期至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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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询文件摘要 (PDF) (MS Word)
谘询文件 (PDF) (MS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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